2006年10月26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原告起诉又撤诉 被告提起反诉是否有权要求案件继续审理——
原诉虽已撤销 法院仍需处理反诉
法宣

  咨询人:蒋先生
  事件:蒋先生与朋友合伙做生意,朋友先行支付了对外欠款后将蒋先生告上法庭,要求蒋先生返还应由其负担的部分款项。蒋先生提出反诉,表明自己已向朋友支付过该笔费用,且还超出了应支付的份额,要求朋友返还。后蒋先生听说朋友想撤回起诉。
  问题:如果朋友撤回起诉,蒋先生是否有权要求案件继续审理?

  法官指点
  蒋先生有权要求案件继续审理。
  反诉是在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后,被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向法院提起独立的反请求。
  反诉提出的请求,是与原诉出于同一法律关系,或者同一事实根据,其目的在于抵销或并吞原告的诉讼请求,或使原告的权利失去作用,请求法院最终确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  反诉与原告之诉是两个独立的诉讼,在原告撤回起诉的情况下,不影响法院对反诉的审理,被告有权要求继续审理。